一(yī)、标的概況
标的坐落于蕪湖市弋江區利民路612号碰頭會公寓,标的類型爲公寓樓。出租标的爲鋼混結構,通水,電。出租标的爲簡單裝修。标的評估機構爲安徽徽瑞資(zī)産評估事務所,評估基準日爲2023年12月18日。
二、出租方情況
出租方爲蕪湖市恒創鸠茲商(shāng)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機構性質爲國有企業。
三、出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蕪湖市恒創鸠茲商(shāng)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拟公開(kāi)出租持有的蕪湖市弋江區利民路612号碰頭會公寓樓,本公告内容在蕪湖市建設投資(zī)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公司公示欄上公開(kāi)披露産權出租信息并組織交易活動。
本出租方依照公開(kāi)、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xià)承諾:
(一(yī))本次出租标的權屬清晰,我(wǒ)方對該産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産權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本次産權出租是我(wǒ)方真實意願表示,相關行爲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内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三)我(wǒ)方所提交的《蕪湖市弋江區利民路612号碰頭會公寓樓(第二批)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dà)遺漏;
(四)我(wǒ)方已充分(fēn)了解并承諾在出租過程中(zhōng)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wǒ)方義務;
我(wǒ)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爲,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wǒ)方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四、特别告知(zhī)
(一(yī))經營業态
經營業态禁止經營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油煙、噪音污染及其他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等行業。意向競租方在報名時須填寫《房屋經營業态申請表》,經出租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參與競租。
(二)特别提示
1.在租賃期限内,如出租方對出租标的公開(kāi)轉讓時,承租方須無條件同意轉讓,并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承租方如參與競買,則需按相關要求辦理競買手續參與競價,并在其他意向受讓方報價爲最新價時,在規定的應價時間内,在競價系統中(zhōng)行使優先權,否則視同放(fàng)棄行使優先權。如承租方不參與競買或競買未成功時,則承租方承諾:在産權變更完成後5個工(gōng)作日内,承租方須無條件配合出租方與新産權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主體(tǐ)變更手續;新産權人承接《房屋租賃合同》中(zhōng)約定的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2.意向競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須在報名前向出租方提交現場查勘申請,出租方安排現場查勘時間
(三)交易方式
1.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一(yī)個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原則上在公告結束後,第一(yī)個工(gōng)作日采取協議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确定爲承租方。承租方應按出租方的通知(zhī)要求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租金底價,如低于租金底價的或未按要求報價的視同接受租金底價,并以租金底價作爲報價),該報價确定爲成交價;并按通知(zhī)要求簽訂《成交确認書(shū)》。
2.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原則上在公告結束後,第一(yī)個工(gōng)作日采取現場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終成交價格及承租方後,在規定的時間内簽訂《成交确認書(shū)》。
3.交易方式爲現場交易,交易時間由出租方确定并另行通知(zhī)。
(四)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确認書(shū)之日起3個工(gōng)作日内,依據成交确認書(shū)确定的成交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五、交易條件
(一(yī))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季度支付,每個合同季度的租金爲全部合同年度總租金的季度平均值。
2.第一(yī)個合同季度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生(shēng)效之日起5個工(gōng)作日内一(yī)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所指定賬戶;以後合同季度的租金在上一(yī)個合同季度結束前1個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先付租金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3.自《房屋租賃合同》生(shēng)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爲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第一(yī)個合同季度租金的一(yī)部分(fēn)。
(二)承租方資(zī)格條件
意向競租方應爲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三)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現狀與出租方辦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應配合辦理房産移交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的,即視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盡到妥善管理的義務導緻的房屋損毀、滅失,造成第三方财産損失或人身傷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四)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競租方承諾:已現場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zhī)悉出租标的水、電、消防、周邊環境、面積、結構、質量、外(wài)觀、裝修等情況,且無異議,由此産生(shēng)的投資(zī)風險自行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現狀與出租方辦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應配合辦理房産移交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的,即視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盡到妥善管理的義務導緻的房屋損毀、滅失,造成第三方财産損失或人身傷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3.意向競租方承諾:出租标的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公告及《房地産估價報告》(微瑞評報字(2023)010102号 )所列示的建築面積存在差異時,不調整租金。
4.意向競租方承諾: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電、物(wù)業等相關費(fèi)用由出租方承擔,移交後的水、電、物(wù)業等相關費(fèi)用由承租方承擔。
5.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内,對出租标的進行裝修時,不得改變房屋主體(tǐ)結構,如對外(wài)立面改造、增擴設施、改造牆體(tǐ)等必須經出租方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gōng),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6.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對出租标的進行室内外(wài)裝修後,須自行依法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屬于公衆聚集場所的,投入使用、營業前應依法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7.意向競租方承諾: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營業前,自行辦理相關部門的經營許可手續,相關費(fèi)用自行承擔。
8.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經營業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fàng)危險物(wù)品,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
9.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内,不對外(wài)轉租或以轉包、借用、聯營等名義轉讓使用權,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無償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0.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負責出租标的的日常維護、維修;自行承擔物(wù)業費(fèi)用,按照有關部門規定安全使用水、電等,并按時交納水、電等與出租标的使用有關的各項費(fèi)用,自行承擔逾期交納的法律責任。
11.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應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所列的裝修、設施和設備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狀态,因承租方未盡到妥善管理義務而導緻房屋毀損、滅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産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意向競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内,如出租方對出租标的公開(kāi)轉讓時,承租方須無條件同意轉讓,并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承租方如參與競買,則需按相關要求辦理競買手續參與競價,并在其他意向受讓方報價爲最新價時,在規定的應價時間内行使優先權,否則視同放(fàng)棄行使優先權。如承租方不參與競買或競買未成功時,則承租方承諾:在産權變更完成後5個工(gōng)作日内,承租方須無條件配合出租方與新産權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主體(tǐ)變更手續;新産權人承接《房屋租賃合同》中(zhōng)約定的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3.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完全履約至《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的,承租方應在約定的租賃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當日),騰空出租标的并按相關要求移交給出租方。
14.意向競租方承諾:如《房屋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zhī)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zhī)當日)騰空出租标的并按相關要求移交給出租方,租賃期限計算到承租方按相關要求移交給出租方的當日。
15.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時,應對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設施、設備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動的設施、設備等均以現狀交回,對在承租期間的建設、裝潢等投入不要求補償。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雙倍标準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費(fèi)。
16.意向競租方承諾: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價對出租标的進行報價;否則,視爲承租方接受出租底價,并以出租底價作爲報價。
17.意向競租方承諾:對出租方拟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已全面知(zhī)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行。
六、交易指南(nán)
(一(yī))報名規則
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如公告期延長,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每工(gōng)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報名時應提交的主要資(zī)料詳見《出租文件》。報名方式爲現場報名或提交報名資(zī)料至hengchuangzb@wuhujt.com。
(二)競價規則
公告期結束,産生(shēng)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方時,所有意向競租方至出租方現場參加後續競價。
七、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4年3月25日開(kāi)始,每五個自然日爲一(yī)個公示周期。标的房源信息詳見附件《碰頭會公寓樓出租明細表》。如當前公示周期内《碰頭會公寓樓出租明細表》中(zhōng)房源發生(shēng)變更,在下(xià)一(yī)個公示周期做出相應更新。
八、聯系方式
(一(yī))标的咨詢:汪先生(shēng) 18055346513
(二)咨詢時間:每工(gōng)作日8:00-12:00,14:30-17:30
蕪湖市弋江區利民路612号碰頭會公寓樓(第二批)出租公告信息以蕪湖市建設投資(zī)有限公司官網(/)發布的相關信息爲準。
蕪湖市恒創鸠茲商(shāng)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3月25日